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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利浩:激发企业主体活力是发展之本

2019-01-15 14:22来源: 未知 点击:

“国企改革座谈会”是为了把国企搞活,“民营企业座谈会”是为了让民企定心。中央之所以如此关注、重视企业,就是为了激活市场主体的活力。只有激活企业作为微观主体的活力,中国经济才能发展,中国社会才能稳定。而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让企业尽好社会财富创造者的本份,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形式主义。担任“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”监事长的远光软件董事长陈利浩,从一个企业家的角度表达了对企业主体活力的感受。《财新网》1月7日“观点”栏目刊发。

激发企业主体活力是发展之本

文︱陈利浩(九三学社中央促进技术创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,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监事长)

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,更是经济发展的主力。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,经济要稳中求进、社会要和谐稳定,激发各类企业主体活力非常关键。这也是高层领导去年以来密集提及的一个热词。

激发民营企业主体活力,习近平总书记主持的民营企业座谈会是最具说服力的标志。这个座谈会的效应非常强烈。座谈会再次强调了基本经济制度,称民营企业家为“自己人”。过去几年,中央一直在强调基本经济制度。为什么民营企业家还是惶恐不安?原因就在具体的政策执行环节,在某些“清单”。

我公司是为不少大型央企提供服务的民营企业,在民营企业座谈会前后,遇到的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的“清单”。原来的清单是:检查央企,要把供应商中民营企业的清单拉出来,一家一家地讲清楚“为什么要和这个民营企业合作”?我们要配合这种“讲清楚”。现在的清单是:国资委向央企发了通知,要求把对民营企业的应付款清单拉出来,优先偿付,我们要配合“核清数”。出现这种差距的原因,正如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指出的:是由于之前一些执行政策的人员,出于对自己政治安全的考量,不敢支持民营企业。所以,民营企业座谈会,不单是给民营企业家吃的“定心丸”,更是给广大党政干部公平对待民营企业的执政行为吃的“定心丸”。

民营企业有“定心丸”,国有企业也有“活力丹”,这就是混合所有制改革。中央召开国企改革座谈会,要求用“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”的决心推动混改,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央的战略意图。混改意味着引入外部股东,而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引入外部股东要解决的不外乎资金问题、市场份额问题、技术问题。但是,对大部分国企、特别是掌握国计民生命脉资源的央企,资金、市场份额、技术都不是主要的问题。中央强调国企改革以混改作为突破口,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引入外部股东、特别是非公有制的股东,通过股东的多元化和相互制衡,解决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,建立和完善委托代理机制,推动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设,从而激发国企活力。所以,中央才多次重申,去年10月的国企改革座谈会把“完善治理,强化激励”作为首要目标,对国企高管设计了“契约化管理、差异化薪酬”的机制;中央关于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意见中首次提出“国有企业家”这一突破性的概念;“正向激励”这样的用词会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强调。

激发企业活力,说到底是要激发企业家的活力。给民营企业家,通过基本经济制度的强调和坚持吃了“定心丸”;给国有企业家,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、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、正向激励的强化吃了“活力丹”。企业自身的创新、发展,产品研制、市场开拓、全面服务、价值发现、风险管控等等,企业家一定会比任何外人、“专家”更操心、更专业、更有效。他们一定会在内在的驱动力之下,以超人的勇气、韧性、风险承受力去投入市场竞争,这是企业活力的主要来源。但这种竞争应该是公平的,不因所有制标签而先天有别。这就需要竞争中性的外部环境。去年12月底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:按照竞争中性原则,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,这是最高层首次完整表态。不管是哪种提法,其实质都是中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“全面深化改革决定”所提出的:“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,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、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、同等受到法律保护,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。”只有在这种中性、公平的制度环境下,企业活力才能健康、持久。

激发企业活力,还要有一个健康的外部环境。民营企业要“定心”、发展,国有企业要混改、搞活,关注重点聚焦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活力,充分说明小平同志当年作出“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、实行改革开放”的历史性决策深入人心、不以时易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就意味着不争论概念,不纠缠意识形态,在当前,就要把形式主义真正作为“四风”之首加以反对和遏制,因为形式主义极大地戕害着企业活力。对于民营企业,不少民营企业家经历过文革,没亲身经历的也不乏听闻,他们知道中国历史上形式主义登峰造极的时期就是文革年代。如果形式主义泛滥,他们会有一种“走回头路”、“文革回潮”的担心。前几年虽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中对民营企业保护有增无减,但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却有所下降,形式主义回潮是重要原因。对于国有企业,则直接受形式主义之苦:在某些国企,企业经营管理者一半以上的时间都没有花在生产经营上,而是在“学习”一些没什么信息量、重复性的内容,何谈企业活力?党中央清醒地看到了这一点,习近平总书记前年就批示“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、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,拿出过硬措施,扎扎实实地改”;去年又要求“把干部从无谓的事情中解放出来”。用到了“解放”一词,说明把时间花在“无谓的事情”上的情况已经相当严重。只有按照中央的要求,坚决反对形式主义,一心一意发展经济,才能让民企“定心”,国企“有劲”。

中央精心设计各种措施激发企业活力,企业家对自己更要有恰当的定位。作为民营企业家,当年小平同志撕开“均贫”的铁幕鼓励我们先富起来,约定的前提是“共同富裕”;作为国企管理者,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让我们以相对较低的成本成为了“企业家”,但这只是让我们全力把属于全体人民的财富保管好、使用好、发展好的机制。无论国企、民企,都不能有不恰当的优越感或卑微感,都要清楚认识到企业的功能就是创造财富,而创造财富的目的,当然要实现企业家个人的财务自由,但在更大程度上是为了整个社会,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平、幸福和自由。这是我们人生需求的更高层次,也是改革开放和基本经济制度的出发点,更是企业和企业家存在的价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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